按語: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對安全生產高度重視,建設部、省政府、省建設廳把2008年確定為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全年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現將《全省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隱患治理排查年”活動實施方案》在此予以刊發,希各分公司、項目部認真組織學習,并予以貫徹落實。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進一步加強全省建筑安全生產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建筑安全生產事故。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8〕15號)、建設部《關于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建質〔2008〕47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意見的通知》,結合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實際,制定全省建筑施工領域“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省十二次黨代會精神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中央、國務院一系列重大安全生產政策,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落實各方安全責任,堅定不移地把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推向深入,促進全省建筑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工作目標
通過這次活動,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管,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險源和重大隱患辨識、監控、排查治理制度和管理制度,大力消除安全隱患,杜絕特、重大事故,有效遏制較大事故發生;使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較大事故起數等各項指標控制在省政府下達的責任目標之內,確保實現全省安全生產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三個“零增長”,并力爭有所下降的目標。
三、實施步驟
全省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的時間為3月1日至12月31日,共分四個階段進行,其中,3月為動員部署階段;2008年全年為全面排查階段;2008年全年為隱患整改階段;11月至12月為督查驗收階段。
四、排查治理范圍、內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圍:城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
(二)排查治理內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規、標準規范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2.建設工程各方主體特別是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落實;
3.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論證和執行落實;
5.安全教育培訓,特別是“三類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教育培訓;
6.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演練及有關物資、設備配備和維護;
7.建筑施工企業、項目和班組的安全檢查和整改落實;
8.事故報告和處理,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追究和處理等。
(三)排查治理方式: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三個結合”:
1.堅持與建筑安全治理重點結合起來,解決影響建筑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2.堅持與日常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結合起來,加強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的動態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3.堅持與加強建筑企業安全管理和技術進步結合起來,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五、排查治理重點
以防范腳手架、建筑起重機械事故和規范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為重點,主要內容為:
(一)腳手架工程的搭設方案的編制、審批、交底、驗收及使用等情況;模板支撐系統的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專家論證、交底、驗收等情況;
(二)建筑起重機械的備案登記、安裝、拆卸、檢測、驗收、使用、維修保養等情況;
(三)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查驗、使用情況。
依據《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號)、《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建質〔2004〕213號)、《建筑施工個人勞動保護用品使用管理暫行規定》(建質〔2007〕255號)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等相關法規和技術標準進行檢查和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排查治理責任
1.切實加強對排查治理工作的領導。各地、各單位要深刻認識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對保障北京“奧運會”等活動的重要意義,從思想和行動上高度重視起來,要建立健全機構,堅持“一把手”負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業務部門共同抓的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一把手”要注重落實責任,重點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一些重點、難點問題;分管領導要親自下基層、下現場,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落實各部門、各崗位、各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要做到深入研究問題、提出有效對策,注重整治實效。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督機構要負責監督落實隱患排查治理的各項措施在施工現場落到實處。各施工現場項目經理、總監要保證將隱患排查治理的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2.制定嚴密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方案。各地、各單位要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制定隱患排查治理實施方案。實施方案要有針對性、可操作性,要有重點、分步驟地加以推進。各施工企業要將本企業的隱患排查治理實施方案印發至各施工現場。
3.依法嚴格落實責任。各地、各單位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法定義務,把各項安全生產職責落實到各部門、各崗位。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考核機制,實施定期考核、評價,對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不力,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安全責任不落實,行為不規范的,要給予一定的警告直至依法處理。
(二)實施綜合治理,依法深化隱患排查治理措施
1.堅持市場監管和施工現場整頓同步。一是要著力整頓并規范建筑市場。各地要切實加強對建設程序、市場各方主體的監管,在招標投標、施工許可、合同備案、施工活動監管、安全生產監督等各個環節規范程序、嚴格管理。要依法查處假招標、明招暗定、違法發包、違法轉包、無證施工、無資質施工等各類違法行為;要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對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特別是要加大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等具有管理職能主體的監管,督促其認真履行管理職責,有效開展監督檢查,保證施工安全生產。
二是要著力強化對施工現場的監管。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督機構,要加大對現場的監督管理力度,采取高強度、大頻率的監督檢查,對施工現場是否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是否落實隱患排查整治各項措施進行檢查,要嚴格督促施工企業、監理企業按標準施工、按規范監理,堅決制止憑經驗施工、按土辦法操作。
三是保障大型機械運營安全。各地要切實加強對大型機械安全管理,加強對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的檢查,要特別加強對安裝、拆卸等關鍵工序的監督,實施嚴格的管理。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對安裝、拆卸的專項方案、單位資質、人員資格要進行嚴格審查,要做到資質證書與實際單位一致、個人證書與本人一致,對不符合規定的,不得準予實施。安裝、拆卸活動開始時,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要到場進行再次核實并現場監督,施工安全監督機構要組織到現場抽查、巡查。
2.堅持企業監管和人員監督同步。結合安全生產兩項許可動態監管,各地在排查整治活動開展過程中,要切實加強對企業和相關“三類人員”的動態管理。一是要在各類監督檢查中,注重對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復查。要把現場存在的各類安全生產隱患和問題,提高到企業是否滿足安全生產法定條件的高度,對不符合條件、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要限期責令改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提出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議。
二是要注重對相關“三類人員”的監督檢查。要加強對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現場監理人員的管理,落實其安全生產責任。要強化對現場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的相關人員要給予嚴肅處理,必要時要對其上崗資格進行處罰。
3.堅持設施監管和行為規范同步。一是要加強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監督檢查。施工現場要結合工程特點,確定重大危險源,并制定明確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防護措施。要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嚴格按規定發放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要嚴格按規定配備和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做到預防在先、預防為主。
二是要規范各方行為。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和施工安全監督機構要在強化現場監督檢查的同時,加大對企業安全生產行為的督查力度。要督促企業自覺履行安全生產法定義務。在當前階段,要著力規范企業的用工行為。各地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在日常監督檢查中,要強化對企業用工情況的檢查;堅決遏止項目部、班組私招濫雇,堅決遏止小包頭臨時招人,層層轉包;要嚴肅持證上崗制度,對不符合上崗條件的堅決予以制止。
(三)按計劃、有重點地分階段推進排查治理工作
1.在3月份動員部署階段,各地、各單位要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隱患排查治理年”具體的、可操作的工作方案,明確各相關部門的工作責任,廣泛動員,統一認識,周密部署。要將隱患排查治理的時間、范圍、標準和要求等向社會發布,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和舉報,切實提高生產經營單位整改事故隱患的自覺性。通過制定既嚴密又符合本地、本企業實際的隱患排查治理方案,保證今年的隱患排查治理取得實效。
2.在全面排查階段(2008年全年),各地、各單位要對照相關法規和技術標準,組織對有關單位進行安全隱患的全面排查,并要指導和督促相關企業加強隱患自查和整改,做到邊查邊改,不留死角;對短時間難以整改的事故隱患,要督促落實責任、整改資金、整改措施和監控手段;要建立完善隱患排查臺帳,及時對 檢查情況進行梳理、建檔、督查。根據排查情況,各地要加強隱患的認定工作,逐級報送重大隱患認定情況,并加大隱患整改的督辦力度。
3.在檢查整改階段(2008年全年),各地要加強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充分運用行政、經濟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隱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隱患的單位;各地、各單位、各施工現場要結合實際,研究辦法,分階段、有重點地廣泛開展安全生產檢查。一是實施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定期抽查制度。各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分階段、有重點地對轄區內在建工程實施不定期抽查,做好抽查記錄。按照差異化管理的要求,要定期確定重點監管企業和項目并向社會公布。對已列入重點監管范圍的企業和項目要加大抽查監督力度。整個隱患排查整治期間,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抽查的項目次數不應小于在建工程數的50%,有條件的地區還可適當增加抽查比例。各級施工安全監督機構要發揮一線監督人員的作用,提高監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監督人員要每月對負責監管的項目進行不少于一次的隨機抽查,發現問題的及時做好督促整改工作。
二是實施企業月檢制度。各施工(監理)企業,要在隱患排查治理期間,每月組織對所有施工(監理)的工程項目進行一次檢查。對企業各項安全生產制度的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情況、施工現場的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和各類安全防護措施的到位情況進行嚴格檢查。由企業領導帶隊并作好檢查記錄并簽字,實行誰檢查誰負責。發現問題或安全隱患的,要及時督促項目進行整改,確保所屬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始終做到有序、規范,符合各項安全生產條件。
三是實施項目周檢制度。每個在建工程均實行班組安全員巡檢、項目安全員日檢、項目經理和總監理工程師聯合周檢制度。要履行檢查人員簽字手續,對檢查以及整改落實情況負責。所有檢查均應作好書面記錄,作為考核的依據。
四是我廳將適時組織督查,督查的主要內容為: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落實情況;企業安全生產投入和隱患治理資金落實情況;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應急措施制定情況;已發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情況。
4.在督查驗收階段(2008年11月至12月),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本地區開展建筑行業隱患排查治理活動進行全面總結,檢查評估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的實際效果,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長效工作機制,鞏固排查治理成果,確保取得實效。省安委會將組織省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合督查組,對各地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進行督查。督查的內容包括:各地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和貫徹落實情況;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情況;安全生產治本之策落實情況,安全生產事故及瞞報事故的查處情況等。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協助各地政府做好迎接督查的準備工作。
(四)加大對外宣傳力度,樹立排查整治典型
各地、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廣泛宣傳“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加大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力度,大力宣傳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先進典型與經驗,組織各種形式多樣、內容豐富、通俗易懂的宣傳活動,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基本知識、標準規范的宣傳。通過宣傳,努力提高全行業、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基本技能,促進安全生產工作。
相關鏈接:“一般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業停產,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列入治理計劃的重大隱患”是指排查出的重大隱患中,一時難以整改,需要在以后全部或者局部停業停產治理,且已經列入治理計劃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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